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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春关于发布试点物流企业名单(第八批)的公告

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务政策问题的通知》(国税发[2005]208号)的有关规定,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税务总局确认,现将第八批试点物流企业名单予以公布。纳入试点范围物流企业的有关税务问题按国税发[2005]20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。㎡
本公告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。
特此公告。

附件:试点物流企业名单(第八批).doc

国家税务总局
二○一二年七月十二日

分送: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、地方税务局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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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 编辑:wanmei | 更新时间:12天前 | 宜春浏览:16817次 | 作者:wanmei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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